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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11320724MB1623154C/2021-00163 信息分類: 其他, 勞動、人事、監察,勞動就業,社會保障,人事工作,人才工作,監察,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其他,其他
發布機構: 灌南縣醫療保障局 發文日期: 202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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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概述: 根據《江蘇省醫療保障局 江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關于降低公立醫療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價格的通知》(蘇醫保發[2021]50號)要求,為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檢測工作,規范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行為,降低檢測價格,減輕群眾負擔,縣醫保局第一時間進行貫徹落實,…

縣醫保局:第一時間貫徹我省降低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價格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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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江蘇省醫療保障局 江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關于降低公立醫療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價格的通知》(蘇醫保發[2021]50號)要求,為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檢測工作,規范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行為,降低檢測價格,減輕群眾負擔,縣醫保局第一時間進行貫徹落實,從2021年8月7日零時起降低公立醫療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價格。

據悉,本次將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編碼250403092、L250403092)價格從80元\次降為65元\次,項目內涵不變,并明確為單采單檢價格。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編碼250403092-a)原說明中僅指“混合檢測,限政府組織的大規模人群篩查”調整為“指混合檢測,包括個人混采檢測和政府組織的大規模人群篩查”,項目價格不變。允許醫療機構對住院病人、陪護人員等采用混采方式提供檢測服務,并按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編碼250403092-a)20元\人次收費。本次價格調整后,醫保支付政策仍按原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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