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灌南縣文化旅游領域
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方案》政策解讀
一、出臺背景
依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蘇政辦發〔2019〕86號)、《灌南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灌南縣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灌政辦發〔2020〕6號)要求,結合我縣文化旅游行業的實際,進一步強化全縣文化旅游行業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特制定《2020年灌南縣文化旅游領域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方案》。
二、工作目標
進一步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及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嚴格監管、狠抓落實,對全縣文化、旅游行業涉及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和重大危險源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確保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到位,實現全縣文化旅游行業無危險品問題的發生。
三、治理范圍
1.網吧、KTV、印刷企業
2.旅游景點(二郎神文化遺跡公園)、旅行社
3.博物館
四、組織領導
成立由鄭宏恩局長任組長,姜粵、嚴超、宋漢橋、崔冬、毛祥成、張慧芹為副組長,辦公室、安監科、市場管理科、旅游科、文化文物科、體育科、廣電科、廣電站等科室負責人為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
五、工作步驟
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從2019年12月開始至2020年12月結束,分三下階段
1.部署階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全縣文化、旅游、博物館及相關企業,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具體方案,明確職責,細化措施,認真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動員部署,廣泛宣傳,營造氛圍。
2.整治階段(2020年1月至2020年9月)。全縣各文化、旅游、文物及相關企業對危化品調查摸底和風險排查工作于2020年3月底完成,要參照灌南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危化品安全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全力抓好整治工作,認真落實檢查事項,及時解決存在問題,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縣應急局,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定期進行督導檢查
3.總結階段(2020年10月至12月)。各文化、旅游行業及各相關企業認真總結經驗成果,分別于11月20日前將危化品安全治理工作形成整體工作總結,并整理相關材料報送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
政策原文鏈接:灌南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 關于印發《2020年灌南縣文化旅游領域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